異地應聘,本身就是件麻煩事。當最后確定是否錄用之前,為了確保招聘效果,很多企業(yè)會要求應聘者到公司來做最終面試。而應聘者所面臨的最尷尬的事莫過于:單位讓應聘者去自己的城市面試,卻又不提交通費。
企業(yè)裝糊涂應聘者可主動“要求”
據有關職場專家介紹,一般來說,大中型企業(yè)對于重要、緊缺的工作崗位會主動提供路費報銷政策。
這種政策是完善的,比如報銷會根據里程、交通方式提供一個上限,花費在上限內的可以報銷,如果超過的,超過部分就無法報銷。當然也有按照比例報銷的,由企業(yè)和應聘者分攤交通費用。這些具體細節(jié),應聘者一定要問清楚。
有些企業(yè)不會主動提到路費的問題,而是被動地提供。對此有要求的應聘者不妨主動提出這個要求,看企業(yè)反應再決定是否前去面試。
避糾紛:留下“人事”電郵作憑證
企業(yè)同意報銷交通費時,應聘者應該注意,為了避免糾紛,不能僅僅相信對方在電話中的承諾,而是應該請企業(yè)出具一個書面證明。
從法律上說,書面證明當然是紙質蓋章件最有力。但是異地應聘,紙質的材料往來不便。應聘者可以要求企業(yè)人事用公司郵箱發(fā)一份載有報銷承諾和具體條款的電子郵件,一方面作為憑據,另一方面也可以看清企業(yè)的報銷要求,以免產生糾紛。一旦雙方對報銷有爭議,應聘者可以拿電子郵件作為憑據。特別提醒的是,一定要人事使用公司郵箱發(fā)送電子郵件,而自己的接受郵箱應當是新浪、網易這樣的第三方服務郵箱。這樣在證據鏈上才能形成最完美的狀態(tài)。
通常,企業(yè)既然承諾給予報銷,則不會食言。常見的報銷矛盾往往出自一些細節(jié),如報銷的交通費憑據是否合格,是否超出當時的額度。這些矛盾基本可以通過仔細閱讀企業(yè)人事發(fā)來的電子郵件中有關報銷的要求來排除。應聘者應當盡量按照這些要求去做,如果有疑問,最好直接向聯系人事詢問,以免產生爭議。 (完)